第十三章 监察工作(1 / 2)

横钢誌企业志 佚名 420 字 4个月前

在国家改革开放,有计划发展商品经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,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企业贯彻执行法律、法规、政策、决议的情况,保证政令畅通,促进国家机关、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保持廉洁、高效、遵纪守法,是监察机关的一项经常性的基本任务。

横铁厂根据中央监察部文件精神,于1988年1月18日成立监察处,监察处有干部4人,是受厂长直接领导的企业行政监察的职能机构。

厂监察处根据上级监察部门规定的任务,结合本厂实际,具体职责是:

1.检查监察对象贯彻实施国家政策和法律,法规情况;

2.监督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违反政纪行为。

3.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的法律、法规,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。